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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考為大家帶來2024年廣東珠海中考報名時間公布的詳細講解,希望能幫助大家順利備考哦。預祝大家考試成功哦。
2024年廣東珠海中考報名時間公布
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28日—3月4日,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3月5—6日。
其中,地理、生物學科目考試的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7—11日,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3月12—13日。
在校生報名方式
我市初中在校生憑學校下發的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詳見珠海市教育局官網http://zhjy.zhuhai.gov.cn,下同),填報個人基本信息,選擇體育考試項目,進行繳費等。
社青類考生報名方式
初中畢業的往屆生和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初三畢業生(簡稱“社青類考生”)實行網上注冊與報名,考生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待審核通過后,考生憑系統反饋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系統完成個人信息填報、照片采集、選擇體育考試項目等工作。在我市初中學校復讀的往屆生,可在所在復讀初中學校參加中考報名,考生類別須填報為往屆生。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三畢業生可以報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2.在我市應屆初三畢業且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3.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和報考全市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全市公辦普通高中:
(1)學籍方面
截至2024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連續3年初中學籍;
(2)居住證方面
截至2024年8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3年(含)以上,且現有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3)社保方面
截至2024年8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保)累計繳費滿3年(含)以上;
(4)職業及住所方面
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合法穩定住所。
下列人員限制報考:
1.有珠海戶籍的初中重讀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中考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不得報考珠海市第一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珠海市斗門第一中學和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以及中職學校“三二分段”專業。2025年起,有珠海戶籍的初中重讀生在以上限制條件的基礎上,同時不能報考華中師范大學(珠海)附屬中學、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珠海市外國語學校)、廣東實驗中學珠海金灣學校、珠海市鴻鶴中學(珠海市第一中學鴻鶴校區)、珠海市麒麟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麒麟校區);
2.無珠海戶籍的初中往屆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三二分段”專業;
3.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含技工)學校。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初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學生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
2.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提交資料及報名流程
考生須提交資料
1.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原件與復印件;
2.港澳考生應提交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的原件與復印件。臺灣考生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與復印件;
3.往屆生應提交九年義務教育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
4.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還應提交相應證明文件的原件與復印件;
5.隨遷子女考生,須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如考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或戶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應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其它親子關系證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6.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應提交所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信息表(注明全國統一學籍號并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公章),地理、生物學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須注明考生分數及科目滿分,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公章),和學校運動參與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單、音樂美術信息科技成績(所就讀學校提供)。
報名流程
1.提交報名資料
本市在校生提交相應資料給報名點(學校),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通過中考管理系統提交相應材料清晰的原件照片;
2.資格審查
報名點(學校)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
3.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
報名點將中考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的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發放給考生;
4.網上報名
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中考管理系統,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含信息填報、體育項目選擇、繳費等);
5.電子攝像
考生原則上在報名點現場攝像。對不能現場攝像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頭像電子照片(藍底,寬168×高240,30KB以內)。報名點(學校)審核后統一上傳至中考管理系統,各校對采集的考生照片真實性負責;
6.辦理確認手續
各報名點在規定時間內從中考管理系統下載打印考生《珠海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表》給考生核對,考生及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對表中各項內容逐一核對并簽字確認。身份證信息與戶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簿信息為準。社青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系統自動確認報名信息(無需打印確認);
7.繳費
考生按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廣東省財政廳規定標準繳納考試費。
各區、各學校應指導考生準確進行報名,及時解答考生報名過程中遇到的疑惑,為不具備自行報名條件的考生集中提供報名場地和設備。報名后,如學生戶籍信息有更新,申請辦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以戶籍信息更新日期為準。
隨遷子女報考公辦高中資格審核
信息采集與確認
中考報名期間,隨遷子女考生如實在中考管理系統中填報父母信息(含姓名與身份證號碼)。各初中學校要逐一核對隨遷子女考生父母信息,保障所填信息與相關證件一致。
資格審核
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從中考管理系統匯總隨遷子女考生相關信息,按照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政策規定及《珠海市202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審核工作指引》(詳見下方二維碼),根據每位考生實際情況,對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匯總、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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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隨遷子女學籍信息、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審核工作由初中學校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居住證及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公安及人社部門做好審核、認定工作;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匯總相關信息,并最終確認考生是否具備相應資格。
結果公示
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名單后,通知各學校于2024年4月23日前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信息須包括隨遷子女準考證號、姓名及學校全稱;公示期間,各學校須將審核結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長),并于5月3日前填報《珠海市202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信息表》(詳見下方二維碼)并報市招生辦(電子版發郵箱:jyjzsb@zhuhai.gov.cn,紙質版蓋章同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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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生資格審核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粵教考〔2023〕14號)要求,從2023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除因戶籍轉移或其他原因按規定辦理外市轉入本市就讀的學生外,具有指標生資格的學生,應是符合本市中考報考條件且具有該初中學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本市戶籍生條件
本市戶籍考生,符合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珠教〔2012〕4號)、《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及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按有關規定執行。
非本市戶籍生條件
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生,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具備指標生資格。
一是符合2024年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
二是初一入學時滿足所在區的積分入學資格(當年憑政策照顧入讀學生,視同滿足積分入學資格);
三是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學校就讀、并持有該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
四是符合《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相關規定(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按有關規定執行)。
資格審核
考生是否具備指標生資格,須經學校及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每位考生實際情況,審核確認(市四中、市體校、市屬民辦中學考生資格由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各區、各學校須按照規定準確確認每位考生指標生資格情況。
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符合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后,通知各學校于2024年5月20日前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準考證號、姓名等信息。公示期間,各初中學校須將審核結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長),于5月27日前,填報《珠海市2024年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信息表》(詳見下方二維碼)報市招生辦(電子版發郵箱:jyjzsb@zhuhai.gov.cn,紙質版蓋章后同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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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政策
凡報名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符合下列政策條件的,可在考試當年享受相應的照顧政策。
軍人子女類、烈士子女類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子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加分投檔錄取。具體文件依據為: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廣東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2022〕1250號);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04〕192號)。以珠海市警備區政治工作處、珠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的人員名單為準。
消防救援子女類
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1級至4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珠府函〔2021〕127號)執行。以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隊認定的人員名單為準。
警察子女類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按照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珠公發〔2018〕75號)執行。以廣東省教育廳下發名單為準。
本市戶籍少數民族考生,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以“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中審核確認的信息為準。在我市應屆初三畢業且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三僑生”、港澳臺學生,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
符合多項照顧政策的考生,取其照顧分數最高項(不疊加照顧項)。加分考生名單相關信息,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以上各類證明須由交驗原件,提交復印件,所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當年在珠海市中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同時不再重新辦理補報手續。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準確掌握政策要點。中考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中考報名和信息審核工作,認真學習本通知的各項規定要求,牢記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要吃透各項規定的政策依據,對政策的理解要全面、準確、清晰,切勿照抄照搬往年做法。
(二)落實主體責任,高效完成資格審核。各區各學校要結合職能職責,提前做好報名準備工作,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做好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與確認,協同做好考生戶籍、學籍等關鍵信息確認及隨遷子女報考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公開原則,按時、合規完成隨遷子女報考公辦高中條件和指標生資格條件審核、公示、通知、報送等工作。要及時將《隨遷子女在珠海市參加中考條件》(詳見下方二維碼)發放給義務教育階段(含中途轉入)的隨遷子女學生,引導每位隨遷子女學生及早知曉在我市參加中考的政策規定,及早做好自身準備工作;要針對不同年級的不同要求,嚴把入學關和轉學關,第一時間將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的條件以《告知書》的形式發放隨遷子女父母,確保相關學生及家長及時知悉我市中考的政策規定。
(三)規范工作紀律,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各學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中考的平穩順利實施為主要任務,熱心服務考生家長關于中考的各類咨詢,主動引導每位隨遷子女學生及其家長及早知曉在我市參加中考的政策規定,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訴求要耐心做好解釋和安撫。需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以學校名義報告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區匯總后報市招生辦。
以上就是有關2024年廣東珠海中考報名時間公布的內容,僅供參考,最終情況請以報考當年實際情況為準。更多廣東中職中專技工招 生信息、廣東中考資訊,廣東技校資訊,敬請關注廣東初中升學網,也可以點擊>>加入微信群獲取專業老師指導。填寫文章結尾處報名表即可預留學位,我們會安排專業老師與您聯系,提供一對一報名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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