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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考為大家帶來2024年廣東中山中考報考政策發布的詳細講解,希望能幫助大家順利備考哦。預祝大家考試成功哦。
2024年廣東中山中考報考政策發布
我市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升學考試兩考合一,稱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2024年擬在我市升讀普通高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我市中考。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可報名參加我市中考: (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2)在外地就讀的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3)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往屆畢業生; (4)經審核符合本市戶籍生待遇政策的我市初中往屆畢業生;本市戶籍生待遇對象包括中山市緊缺適用人才子女、華僑學生、海外華僑華人的適齡子女、臺胞的適齡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我市中考:( 一 )當年已在其他地市報名參加中考的人員;( 二)具有高中或大學學籍的人員。
2.報名安排
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實施具體報名工作。戶籍信息變動的考生須在5月20日前完成中考報名戶籍信息修改。自2025年中考起,因隨父母工作調動而將戶籍由外市遷入我市的社會考生,必須在中考報名時取得我市戶籍滿1年以上,方可報名參加我市中考。
(二)考試科目設置和計分辦法
1.考試科目設置
2024年我市中考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具體分為錄取計分科目、等級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種類型。
2.科目分值及呈現方式
各科目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其中,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20分)、英語(滿分120分,含聽說考試30分)、物理(滿分100 分,含物理實驗考試10分)、化學(滿分100分,含化學實驗考試10分)、道德與法治(滿分100分)、歷史(滿分100分)、生物學(滿分100分,含生物學實驗考試10分)、地理(滿分10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50分) 等科目均以分數和等級同時呈現。 文化科目(含單科和總分) 的等級劃定, 具體分為 A+ 、A 、B+ 、B 、C五個等級, 以全市當年考生為總體樣本, 各等級最低成績分數對應比例分別為10%以內、35% 、60% 、 80%和80%以上。體育與健康滿分為50分, 以分數劃定等級, 具體分為四個等級:A(50-46分)、B+(45-40分)、B(39 -20分) 、C(20分以下)。信息科技、音樂與美術等科目滿分為100分,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3.計分科目總分
根據招生計劃類型的不同, 計分科目設置總分A和總分B兩類,滿分均為600分,按各科目計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每個考生同時具有A 、B兩個總分。計分科目及計分比例為: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A和總分B;物理、化學分別按100% 、90%計入總分A;歷史、道德與法治分別按100% 、90%計入總分B。
4.考查科目等級分
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A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物理、化學、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B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考查科目根據成績等級轉化為等級分,其中A+、A、 B+ 、B 、C分別按5分、4分、3分、2分、1分計算等級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級分累加計算成等級總分。等級總分要求在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設定。地理、生物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移和認定工作按《關于中山市初中地理、生物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移和認定辦法的通知》(中教體通〔2023〕 195號)執行。
5.考核科目
除上述計分科目和考查科目外,信息科技、音樂與美術等納入考核科目。
(三)考試組織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市統籌、考區負責、考點實施” 的管理模式,各項考試由市教育體育局統籌管理,全市按行政區劃設考區,各初中學校按所在鎮街歸入對應考區管理,考區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初中學校作為考點。
1.文化科目筆試。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 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個科目筆試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各科單獨設卷,實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評卷和統一公布成績。
2.體育與健康考試。
按《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中山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執行。
3.英語聽說考試。
采用計算機輔助方式進行。持有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 61dB(HL)及以上,聽力殘疾三級及以上或語言障礙等的考生可申請免予聽說考試。通過免考審核的考生,其英語科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 120 分制計入總分。
4.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考試。
按《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 中山市 2024-2025 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考試實施方案> 的通知》(中教體〔2023〕61 號)執行,采用 “ 現考現評”(考生現場操作現場評分)方式進行考試。
5. 藝術生招生和高水平運動隊組建。
進一步規范藝術生招生,高中階段學校招收藝術生繼續實行校際聯合考試,安排在中考結束后開展,并于7月10日前完成。高水平運動隊組建工作另行通知。
6. 普通高中學科類自主招生。
按《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中山市普通高中學科類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22〕88 號)執行。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學生的中考成績和綜合評價結果等確定擬錄名單,如安排考核,須在中考結束后開展,并于7月10日前完成,考核內容須為所選拔學科類的內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課科目考試。探索對科學素養高、創新能力強的初中在校學生實施初高中貫通培養。
(四)評卷及成績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語聽說考試繼續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評卷。
考試成績統一公布,成績查詢方式另行通知。
綜合素質評價
繼續按《中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中教體〔2021〕10號)開展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方面內容為主要評價指標。學校綜合學生各學期的各方面表現,對五個方面分別做出評價,以等級呈現。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統籌,各鎮街組織,初中學校實施。探索使用 “廣東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開展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高中招生錄取
(一)招生計劃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全市統一下達,各高中學校按核定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招生計劃確需調整的,須經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后方可執行。
2.執行指標生分配的優質普通高中保持不變,安排50%的招生計劃按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條件的人數占全市人數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
3.繼續實施總分A和總分B分別對應普通高中A 、B兩類招生計劃的錄取模式。B類計劃比例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具體數量由各學校自行確定。
4.公辦普通高中學科類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及藝術生招生計劃的總額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0%。
5. 外市高中階段學校、高職院校招收我市初中畢業生,及 中高職貫通培養(含“ 五年一貫制” 和“ 三二分段” )招生均按照省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執行。
(二)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
2024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分提前批、第一 批、第二批、第三批共四個批次進行, 實行分批次投檔錄取, 繼續實施在中職學校(含中技學校,下同)選取部分專業為試點專業,安排與普通高中同批次錄取,探索本市中職學校與普 通高中并行招生。批次志愿設置按《中山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詳見附件)執行。
(三)填報志愿
繼續實行考后網上填報志愿方式。
1.本市戶籍生
具有本市戶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學科特長類(含學科類自主招生、外國語班、藝術生,下同),以及中職類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
2.非本市戶籍生
(1)經審核可享受本市戶籍生待遇的應屆畢業生, 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其中,臺灣戶籍考生還可報考普通高中港澳臺班。
(2)本省外市戶籍及通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資格審核的外省戶籍應屆畢業生,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
(3)香港籍或澳門籍初中應屆畢業生,視同本市戶籍考生報考,并可報考普通高中港澳臺班。
上述情況以外的其他非本市戶籍生,只可報考民辦普通高中自費生計劃和中職類學校( “ 五年一貫制” 和“ 三二分段” 除外)。
3.往屆畢業生
經審核報名成功的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體育、藝術和學科類自主招生,不得報考中職類學校中高職“ 三二分段” 專業和高職院校“ 五年一貫制”招生,其余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
4.指標生報考條件
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并在學籍所在學校有完整、連續三年(七年級至九年級)學籍且實際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或初中階段由市外轉入、具有報名所在學校連續一學年以上學籍 且未曾在我市其他初中學校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須符合我市公辦普通高中報考條件且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B等及以上,方享有我市普通高中指標生報考資格。社會考生不得報考指標生。
(四)錄取照顧政策
嚴格執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嚴格限定加分范圍和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范資格審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的公示制度。提前批學科特長類、指標生錄取時不享受錄取照顧政策。錄取照顧審核工作另行通知。
(五)投檔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投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批次投檔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和批次志愿先后順序依次投檔,由招生學校錄取。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投檔錄取工作,市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技術協助。具體按《中山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執行。
今年我市高中學校招生繼續實施同分排序投檔方式。除提前批學科特長類招生的學校招生簡章另有規定外, 投檔過程中,若所投檔計劃數末名有兩人或以上投檔總分相同的,則按同分位序從前往后進行投檔,直至計劃投完為止。同分位序根據“ 同分排序原則” 確定,同分排序原則為:享有政策照顧優先錄取的考生優先;依次比較語數英三科總分、數學、語文、英 語、考查科目等級總分、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生物學、地理等成績高低,高者優先;最后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低,高者優先。 同分位序在成績復查結束后予以公布。
(六) 學籍辦理
高中學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報到注冊后要嚴格核查其檔案,對弄虛作假及違規錄取的考生堅決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錄取工作結束后,高中學校要及時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憑錄取花名冊到學籍管理部門辦理學籍注冊手續,凡未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不得辦理學籍,并按違規招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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